8个城市将各设1家市内免税店

2024年08月29日10:25

来源:中国旅游报

  本报讯(记者 杨丽敏)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0月1日起,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通知还以附件形式发布了《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通知明确,现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办法》;现由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南京、重庆、合肥、南昌、昆明、杭州、郑州、哈尔滨等12家外汇商品免税店,以及现由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哈尔滨外汇商品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适用《办法》。

  根据《办法》,市内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市内免税店采取市内提前购买,口岸离境提货的方式,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后,应当在设立于口岸出境隔离区内的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便于携带的消费品,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办法》施行2年后,五部门将对施行效果进行评估。

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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